青海印发促进新时代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
近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青海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未来5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救护培训持续强化,人道救助实力稳步提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治理结构更加规范有效。到2035年,全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分层分类的红十字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应急救灾救援提质增效,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覆盖面达到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能力明显增强,人道救助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发挥更加凸显,捐献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红十字会成为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社会进步事业的重要力量。
《意见》从高水平开展“三救”工作、高质量推动“三献”工作、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着力构建人道服务新格局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工作任务: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拓宽人道救助领域。参与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强志愿服务,推动文化传播,建立激励机制。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将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荐优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红十字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宣传红十字知识、支持红十字工作,参与红十字监督,多做解疑释惑、建言献策、推动发展的实事。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形成推动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红十字品牌保护、声誉管理、冠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风险评估工作,依法查处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的违法行为,维护红十字品牌形象,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