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核心业务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 正文

陇南市对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2024-12-10  14: 53    来源:陇南市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张健

近日,陇南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合力。

a658c5001af9daa1711d3a91b60fdc3.png

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意愿登记、捐献见证、器官分配、人道关怀、缅怀纪念等方面工作职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服务站,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置人体器官捐献服务咨询处,机构内设置人体器官捐献服务接待室,为患者或其亲属提供人体器官捐献咨询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要将人体器官捐献信息报告工作纳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接受度,促进整个社会对于器官捐献的正确认知,提高人体器官捐献率,切实推动陇南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质增效。

(陇南市红十字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