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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北京市红十字会对口支援我省陇南市、天津市对口甘南州

2008-06-05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灾区的工作部署,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救灾工作进度,保证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采取由各省(区、市)红十字会以对口支援灾区的方式开展救灾工作。北京市、天津市分别支援我省陇南市和甘南州。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对口支援工作中的物资采购、交接和灾后重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一是援助省的采购物资要能有效解决灾民生活困难问题,要有针对性;二是物资交接时援助省红十字会直接与对口市州红十字会联系,将物资运往对口市州,并在发货前向受援地区下发“物资分配通知。受助地区红十字会接受物资后,填写“物资收据”并及时报援助省(区、市)红十字会。要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台帐;三是灾后重建工作要尽早制定符合政府统一规划要求的灾后重建计划,过渡安置房采取总会和地方分会分别出资、汇总统一使用的方式参与政府过渡安置房建设。同时,总会要求要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联系,做好规划,安排得力人员从事对口支援工作,协助政府做好重建工作。    省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总会要求,急灾区之所急,解灾区之所难,以更加顽强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