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省灾后重建办关于上海汉胜公司援建会宁县鸡儿咀小学教学楼的批复
2008-11-07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白银市红十字会、发改委:
白银市红十字会《关于申请援建会宁县鸡儿咀小学教学楼的报告》(白市红发〔2008〕29号)收悉。
根据汉胜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暨其经销团队与甘肃省红十字会签署的《汉胜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暨其经销团队援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柴家门乡鸡儿咀博爱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执行协议书》,汉胜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暨其经销团队同意帮助在地震中毁损的白银市会宁县柴家门乡鸡儿咀小学教学楼的灾后重建。该公司援助资金共计100.2万元。现就援建的具体项目、资金额度、资金拨付、工期、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援助项目及资金分配
省上对白银市会宁县上报的柴家门乡鸡儿咀小学教学楼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经汉胜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援建会宁县鸡儿咀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柴家门乡鸡儿咀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的承诺函》,鸡儿咀学校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30.56万元,其中100.2万元由汉胜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援助,其余30.36万元由当地县、乡政府配套解决。
二、资金拨付
省红十字会将援助方首付的资金按照75%的50%拨付给白银市红十字会,根据工程进度再拨付首付剩余的50%,待项目竣工经当地有关部门验收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并经援助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25%。
三、工期
自批复下达之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具体要求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章程,要求独立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援助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在红十字会系统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以保证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2、该项目核定的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如有节余可用于该项目教学设备的配置。各级不得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工作经费。
3、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利用有效施工时间抓紧施工,按期完工。援助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理、招投标、审计、验收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协议书的要求。
4、建成后的学校必须纳入全省教育规划,属国有资产,由会宁县教育局负责管理。会宁县教育局要保证建成后的学校持续发展,不断扩大招生和充实师资力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5、建成后的会宁县柴家门乡鸡儿咀小学冠名为“会宁县柴家门乡鸡儿咀汉胜博爱小学”,并勒碑铭记。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