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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

2009-04-03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日前,省红十字会制定出台的《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被省政府正式印发。    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积极作用,在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省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结合5•12汶川地震我省红十字会抗震救灾的实际工作经验,编制了《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省红十字会将对在我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实施人道救助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红十字会将根据事件性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向省政府应急办、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查询、通报灾情,并向中国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向省政府领导汇报灾情救助方案。同时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救护员最快2小时内赶赴现场救助。按照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应急救助,最快在6到12小时内向灾区启运储备紧急救助物资。在48小时内制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募捐呼吁书,公布募捐电话、账号、募捐点。安排国际、国内、省内救助物资接收发放。    预案的印发,将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在应对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道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