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政府印发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
2011-05-11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陇南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市红十字会制定出台的《陇南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
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积极作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陇南市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了《陇南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陇南市红十字会将对发生在该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实施人道救助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公共事件发生后,市红十字会将会根据事件性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查询、报告灾情,紧急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信息及救援需求。组织事发地红十字志愿者和救护员,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以抢救生命为重点的现场救助。根据需要,市、县(区)红十字会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医务人员和红十字救护员赶赴现场开展救助;6小时内向灾区启动储备的应急救助物资。市红十字会在48小时内向全市发起募捐活动,安排接收由省红十字会在省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国内发起的募捐救助款物和国际红十字组织捐助的救助款物。
预案的印发,将进一步提高陇南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应对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道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