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就媒体报道甘肃部分5•12灾民震后红会拨款成白条有关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
8月1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红十字会在宁卧庄宾馆就媒体报道“甘肃部分‘5•12’灾民震后遭‘灾’红会拨款成白条”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新华社甘肃分社、人民日报驻甘记者站、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新闻中心等十余家媒体参加了新闻通气会。省红十字会秘书长袁博代表省红十字会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8月17日上午,《华商报》刊登了一篇名为“甘肃部分‘5•12’灾民震后遭‘灾’红会拨款成白条”的报道。报道称,我省天水市汪川镇郭山村三组22户“5•12”地震灾后重建民房项目,至今还未拿到红十字会拨付的1万元援建款,他们只拿到了一张“红十字灾后重建(补助)”的白条。针对该报道,省红十字会就此事进行说明。
省红十字会秘书长袁博首先对省内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特别是对重大灾害救助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跟踪监督表示感谢。他表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心和关注的,也正是我们红十字会努力要做到的,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省红十字会得知此消息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办公会进行了研究部署,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决定立即派出以会领导带队,重建、财务人员,以及媒体记者组成的调查组前往天水对此事进行逐级追踪调查,查明真相。
他在通气会上讲到,省红十字会历来高度重视募捐资金管理工作。为确保我省红十字会灾后重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安全运行。2008年“5•12”地震后,省红十字会与省灾后重建办公室联合下发了《甘肃省红十字会5•12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下拨项目款,并同时将拨款通知抄送省、市(州)财政、审计、教育、卫生、民政、纪检等相关部门,形成了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并先后6次在《甘肃日报》对募捐资金和重建项目信息进行了公告。同时,多次主动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红十字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袁博表示,经初步调查和再次核实各级红十字会拨款票据, 2009年1月13日,省红十字会向天水市红十字会下拨了第一期重建项目款3210.635万元,其中含秦州区600户民房和附属设施建设第一期项目拨款483.75万元(为民房项目和附属设施建设经费的75%);2009年2月1日,天水市红十字会将该款全额拨付给秦州区红十字会;2009年2月18日,秦州区红十字会将该款全额拨付给秦州区民政局;2009年4月15日,秦州区民政局将应给汪川乡政府拨付的64.5万元民房和附属设施建设款全额拨付,其中含76户民房76万的75%建设款57万元,附属设施建设款7.5万元。
他表示,对此次报道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省红十字会将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逐级追踪调查,对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人截留、挪用救灾补助款和重建项目款的行为,将认真核查,绝不姑息,并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媒体进行通报,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