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2011-10-10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2011年6月20日,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就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以及甘肃省《实施办法》,推进天祝县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意见指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政府人道主义领域的助手。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托,也是对外开放与扩大交流的重要窗口。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文明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求全县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着眼发展,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各自职能特点,积极支持和参与红十字工作。要求县红十字会要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积极发挥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健全机制,提高能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
目前,在天祝县县上下争创全省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示范县的大好形势下,意见的制定印发,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推动天祝县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