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督导陇南甘南临夏定西兰州市(州)红十字会半年工作
2012-07-20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7月11日至19日,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明带领省红十字会半年工作督导组分别对陇南市、甘南州、临夏州、定西市、兰州市红十字会及相关县(区)红十字会半年工作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对陇南市,陇南市文县、武都区,甘南州、甘南州碌曲县,临夏州、临夏州永靖县,定西市、定西市陇西县、安定区,兰州市等市(州)、县(区)红十字会的半年工作及“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救护员培训、道路救护站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通过督导,督导组一行对各市(州)、县(区)红十字会上半年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红十字会能够按照省红十字会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扎实按序推进,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
针对在督导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半年的工作,陈明副会长代表督导组对相关市(州)红十字会和县(区)红十字会提出了要求,陈明副会长指出,还没完全理顺县(区)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的市级红十字会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争取由市政府对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明确理顺体制时限,推进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工作的全面落实。陈明副会长要求市(州)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所属各县区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有计划地安排红十字会干部参加上级红十字会举办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增强红十字会品牌意识,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加强品牌创建,树立爱心典型,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各级红十字会在按照年度指标任务完成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力度,向着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目标、更远大的追求不懈努力,实现我省红十字工作的发展、创新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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