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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2-10-19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10月16日上午,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开班式上,省红十字会为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的5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同时,宣布由5名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甘肃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为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今年8月20日,省红十字会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经过近两个月的公开招募和评选,最终确定由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律检查员谢田来,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立军,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工委副主任顾金洪,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于飚,《求是》杂志社甘肃联络处张森,5名同志组成甘肃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其中,谢田来、贾立军分别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其他同志为委员。

  此次公开聘请的5名社会监督员均为志愿服务者,不以获取薪酬待遇为目的。他们将轮流驻省红十字会开展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代表社会公众列席省红十字会相关会议,监督相关决策,对省红十字会募集款项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受益对象进行跟踪调查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对甘肃省红十字会实施的相关工作和项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向省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社会公众提交年度或阶段性监督工作报告。并如实反映社情民意和社会关切,对省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直以来,省红十字会着力加强公信力建设,采取多项措施增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的透明度。对5.12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害接受的捐赠款物、援建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并主动邀请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而此次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更是省红十字会进一步拓宽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透明,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