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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咸辉再次对省红十字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新年伊始,副省长咸辉再次对省红十字会2009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她在我会2009年工作报告上批示如下:省红十字会2009年工作卓有成效,特别是积极募捐资金,有力的支持了我省灾后重建工作。希望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困难,科学筹划好今年的工作。
短短半年时间内,咸辉副省长两次对省红十字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体现了省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高度关注。批示既充分肯定了省红十字会当前的工作,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9年,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把解决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最急需、最迫切、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得力助手的作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全年,新签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32亿元,累计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资金8.46亿元。灾后重建项目覆盖我省灾区7个市(州)、39个县(区),援建我省地震灾区村民住房13978户、农村学校197所、乡镇卫生院及医院207所、村卫生室273个、村民活动室77个、红十字会备灾中心3个。同年,省红十字会被纳入省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先后组织开展对台湾“莫拉克”暴风灾害的募捐和我省甘南、陇南等地区的暴洪灾害救助;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理顺15个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复训救护师资138名、培训初级救护员1524名。通过“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城乡受灾和生活困难群众15400户;援建红十字书库100个;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30例;全年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入库3000人份,成功捐献3例。 2009年,省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
2010年是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咸辉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在认真总结分析形势和保持目前工作发展的良好势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以更加高昂的斗志,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细致地谋划好2010年的工作,重点在体制机制,可持续发展方面出思路、拿对策,实现我省红十字事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