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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红十字道路救护站标识牌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发〔2010〕11号
关于设立红十字道路救护站标识牌
有关事宜的通知
兰州、金昌、武威、天水、定西市红十字会:
为了保证因交通事故致伤的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护,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员的死亡率和致残率,按照“逐段建立、整体推进”的思路,省红十字会决定分别依托天水市郭嘉镇卫生院,武威市丰乐镇中心卫生院、黄羊镇中心卫生院,金昌市东寨镇卫生院,兰州市甘草镇中心卫生院和定西市巉口镇中心卫生院建立道路救护站。根据省路政总队《行政办公会议纪要》(甘路政办纪发〔2009〕5号)会议精神,省路政总队同意在古永、永昌、天宝、巉柳高速公路设立红十字道路救护站标识牌,为了尽快做好红十字道路救护站标识牌的设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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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水市、武威市、金昌市、兰州市、定西市红十字会分别联系红十字道路救护站辖区路政部门,确定《甘肃省非公路标志牌设置(延续)申请书》中红十字道路救护站标识牌设置的地点、公路名称和桩号(附实地照片)。
二、请将盖章后的《甘肃省非公路标志牌设置(延续)申请书》于2月10日前报赈济救护处。
附件:甘肃省路政总队行政办公会议纪要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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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道路救护站△ 标识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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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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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