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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红十字会成功实现首例遗体捐献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发〔2010〕20号
各市、州红十字会:
遗体捐献是切实加强和推进现代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基础性工作,2010年1月26日,天水市红十字会实现了首例遗体志愿捐献,这也是我省市州实现的第一例遗体捐献,标志着我省遗体捐献工作在市州有了新的突破,新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及时发现社会生活中的人道主义亮点。遗体捐献者吴亚红是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吴家崖村村民,是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在她19年短暂的生命旅途的最后一刻,提出身后捐献遗体的遗愿,用一个崇尚科学、奉献社会的博大胸怀,点亮了灿烂的生命里程。天水市红十字会得知这一消息后,在工作中做到了两个及时:及时派工作人员到吴亚红家中,了解捐献者遗愿和家人意见,做好安抚工作;及时解释相关捐献程序,帮助家人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为遗体捐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畅通人道主义爱心通道。由于遗体捐献在天水市尚属首例,天水市红十字会及时向省红十字会汇报有关情况,在省红十字会的具体指导下,他们同兰州大学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站取得了联系,多次衔接,落实了相关的工作细节。正是他们这种一丝不苟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的工作态度,保证了遗体捐献的顺利实现。
三、完善的服务。天水市红十字会在这次遗体捐献活动中是认真的,是高度负责任的。一是始终与新闻媒体紧密联系、密切配合,从开始到遗体捐献成功,报道了遗体捐献的全过程,在宣传志愿者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同时,传播了人道主义精神。二是捐献后的第三天,组织工作人员专程到捐献者家中进行慰问,让捐献者的家属进一步感受到了红十字会的温暖。
省红十字会对天水市红十字会在首例遗体捐献工作中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并予奖励。省红十字会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始终把握以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为目标的红十字会工作宗旨,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民群众社会生活中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促进人道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要学习天水市红十字会的做法,善于把握人道主义工作的亮点和切入点,高度负责地做好工作,让人道主义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感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遗体捐献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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