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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发〔2010〕56号
各市、州红十字会: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201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增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灾害风险,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红十字会要以社区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要大力倡导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地红十字会要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开设专栏、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组织防灾避险和急救演练、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市、州红十字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宣传效果。要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请于5月14日前将本市、州开展活动情况报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
二Ο一Ο年五月四日
(联系人:宋廷武 联系电话:0931—4818205 传真:0931—4818207)
主题词:防灾减灾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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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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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