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传播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县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3.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宣传防病常识。
4.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开展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供者和捐献献遗体、器官的宣传组织工作。
5.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国际性人道主义组织的特点,积极联系争取国内外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的捐助物资和资金。
6.争取红十字会系统人道主义救助领域内的各类项目援助,督促实施和完成项目计划。
7.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参与国际红十字活动,加强同其他地区红十字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9.完成市政府和甘肃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
本年决算公开单位为张掖市红十字会本级。隶属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名,2023年底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总计57.82万元,支出总计51.91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9.07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和捐赠收入分别增加;支出增加31.57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捐赠支出和其他支出增加。
本单位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52.64万元,较上年增加5.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捐赠收入结余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合计57.8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85万元,占总收入的36%,捐赠收入36.46万元,占总收入的63%,其他收入0.51万元,为会费收入,占总收入的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合计1997.48万元,其中:基本984.1万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1013.4万元,占总支出的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为0,主要原因是张掖市红十字会不是市财政局预算单位,不予拨付预算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市财政局预算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市财政局预算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市财政局预算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事项为零。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