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范围设置千台红十字募捐箱”活动的通知
2011-03-25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函〔2010〕57号
关于开展“全省范围设置千台红十字
募捐箱”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红十字会:
为了积极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我会与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协商并签署协议(2010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1日止),决定两年内在14个地州市至少投放1000台红十字募捐箱,要求在2011年6月底前全部启动。各市州红十字会负责协调募捐箱的安放、管理工作,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负责红十字募捐箱的生产、进场联系协调及后期维护,相关费用由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承担。
各市州红十字会接到通知后,请结合《红十字募捐箱合作协议书》相关内容,与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或其委托单位签订协议,做到双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附:红十字募捐箱合作协议书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