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1-09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组发〔2012〕4号
关于开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红十字会: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以救灾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为主题,积极开展红十字事业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宣传能力,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思路,丰富宣传工作内容,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红十字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红十字会决定表彰一批全省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省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市(州)、县(区、市)级红十字会。
2、全省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红十字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导检查措施;
2、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被省红十字会和各级新闻媒体选用宣传报道多,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如网站、工作简报等);
3、结合重大活动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在当地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
2、热爱红十字宣传工作,能积极开展本级红十字会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3、工作认真扎实,撰稿率高。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市、州红十字会分别推荐全省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省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名,所推荐对象逐级上报。
(二)坚持评选条件。坚持以工作成绩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所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开展红十字宣传工作中确有突出成绩,并取得明显宣传效果。
(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报送事迹材料,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600字;先进单位同时上报当地媒体报道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新闻稿件复印件,如在当地电视媒体制作、播出过专题片,以光盘形式上报。各市州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事迹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于2012年1月17日前报省红十字会组织宣教处。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级红十字会务必按通知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联 系 人:王 军
联系电话:0931-4818079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邮政编码:730030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红十字 评选活动 通知
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