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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推荐评选表彰甘肃省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08-25  16: 08    来源:甘肃省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2025〕24号)要求和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评选标准,经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自下而上推荐,省红十字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省拟推荐“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公示如下:

一、城乡社区:临泽县沙河镇惠民社区、灵台县城市社区西大街社区、宁县西路(合水西路)社区、漳县武阳镇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学校(包括中小学校、高校):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静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华池县列宁学校、陇南育才学校。

三、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天水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酒泉市红十字方舟救援队、平凉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

四、企事业单位:高台县人民医院、康乐县人民医院。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红十字会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红十字会组织宣教处

联系电话:0931-4818203(传真)

电子邮箱:119268881@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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